江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关于清退
已超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学生的公示
各教学点、同学:
为了加强江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的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江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管理规定,经教学点初审、学院复审,拟对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进行清退,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0月23日-10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成教部王老师,联系电话:0510-85320379。
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