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首页 > 成人教育 > 规章制度 > 正文

成人教育学生进行电子照片采集的有关事项

发布日期:2020-09-17来源: 编辑:

      为全面落实《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要求,教育部学信网近日对毕业生电子图像实行程序技术检测审核,届时凡不符合采集标准的照片不予接收,将导致毕业生信息无法在学信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为顺利完成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报送工作,解决批量标准化问题,学院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公开招标,决定委托北京金沙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

一、采集对象:所有在籍生。

二、采集时间:春季入学新生2-4月

三、采集费用

      15元/人·次,电子图片采集费用学生自理。如需纸质冲洗照片及快递业务,则另付费用。

四、照片用途:

      采集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信息照片、学位网学位信息照片、统考准考证照片。

学生毕业前半年内可再次采集,如不再次采集,毕业照片则采用原已采集学历照片。

五、采集流程

      学生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刻开启照片采集服务。采集流程:身份核验 > 关联学籍 > 拍照 > 照片标准化 > 照片上传,登录“i图采”网站(https://www.itucai.com/)了解其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