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同学: 根据我校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第4点之规定:“学习时间超过规定修业年限者,作退学处理或令其退学”。现我院对未按时参加学习与考试、长期失联等,超过规定最长修业年限的遗留学生进行学籍清退。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 201609(含201609)以前各批次在读学生。 二、清退流程: 1、清退名单由学籍办公室发给各校外学习中心; 2、各校外学习中心负责与清退学生联系,填写《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流失申请汇总表》(见附件),提交学籍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截止日期:2021年9月15日,逾期学院将一律按“退学”处理并予以公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联系方式:李娜老师 电话(传真):0510-85320357 电子邮箱: 25452732@qq.com 特别提醒:学籍清退是一项繁杂的工作,请各学习中心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产生纠纷;取消学籍后不能再申请恢复学籍。 附件:《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流失申请汇总表》 江大网院教学管理部 2021年9月3日 附件: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流失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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