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学习中心、同学:
根据我校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第4点之规定:“学习时间超过规定修业年限者,作退学处理或令其退学”。现我院对未按时参加学习与考试、长期失联等,超过规定最长修业年限的遗留学生进行学籍清退。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
201503(含201503)以前各批次在读学生。
二、清退流程:
1、清退名单由学籍办公室发给各校外学习中心;
2、各校外学习中心负责与清退学生联系,填写《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流失申请汇总表》(见附件),提交学籍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截止日期:2020年3月15日,逾期学院将一律按“退学”处理并予以公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联系方式:李娜老师
电话(传真):0510-85320357
电子邮箱: 25452732@qq.com
特别提醒:学籍清退是一项繁杂的工作,请各学习中心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产生纠纷;取消学籍后不能再申请恢复学籍。
附件: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流失申请汇总表.xls
江大网院教学管理部
2020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