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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学生进行电子照片采集的有关事项

发布日期:2020-03-01来源: 编辑:

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精神,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对毕业生电子照片启用技术检测,凡不符合采集标准的毕业生电子照片不予接收,并无法在学信网电子注册。为确保学生权益,进一步做好我校网络教育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学院高度重视,通过公开招标,决定委托北京金沙江科技有限公司对我校网络教育学生电子照片进行采集、标准化及上传教育部学信网。

一、采集对象:所有在籍生。

二、采集时间:春季入学新生4-5月,秋季入学新生10-11月。

三、拍照费用

15/人·次。电子照片采集费用学生自理。如需纸质冲洗照片及快递业务,则另付费用。

四、照片用途

采集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信息照片、学位网学位信息照片。

学生毕业前半年内可再次采集,如不再次采集,毕业照片则采用原已采集学历照片。

五、采集流程

学生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刻开启照片采集服务。采集流程:完善信息—>支付费用—>拍照或上传—>照片标准化—>照片交付。登录“i图采”网站(https://www.itucai.com/)了解其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