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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主考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1-05-04来源:未知 编辑:

江南大学主考专业自考本科

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对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如下:
一、授予对象
    
凡由我校主考的符合申请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包括社会大自考和专接本专业的毕业生),均可向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授予江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二、授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参加自学考试毕业且四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参加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或者在20056月前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之后CET4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1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2
.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3.考试作弊者;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到良好以上者;

5.自学考试相应的四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6.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未达到60分或在20056月前未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在之后CET4考试成绩未达425分者。


四、学位课程

动画设计:二维动画(一)(实践)、三维动画(实践)、视频编辑(实践)、互动媒体设计(一)(实践)。

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化学(二)、食品微生物学(二)(含实践)、食品工艺原理、食品机械与设备。
 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概论、数字媒体安全技术、互动媒体设计(一)(实践)、视频特效与非线性编辑(实践)。
五、申请授予程序

1.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补授。

2.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3.申请报名地点:江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锦溪道99号江南大学国家科技园C区402-3室)。

六、注意事项

 ⒈ 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下面相关证件及学位评审费200元。

 ⑴ 学士学位申请表(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上下载);
 ⑵ 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⑶ 四级英语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⑷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贴在学位申请表上;
 
两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照,贴在学位申请表上。

  2.若考生在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以在申请毕业登记前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到学位申请条件达到后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3
.本规定从2007年下半年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
                                      
                                                                   
江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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