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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网络教育考核成绩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3-31来源: 编辑:

课程成绩是学院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学生成绩管理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正确评价和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成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每学期已选的课程,都必须按时参加考核。课程成绩实行百分制,课程成绩及相应的学分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二、各类课程成绩组成

1.平时成绩由平时表现成绩和形成性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平时表现成绩由校外学习中心根据学生表现评定,平时表现成绩以百分制计,按0-100分录入,80分以上人数一般不得超过学生总人数30%;形成性考核成绩由学习积分换算成绩、课程在线作业成绩、学习时长等综合评定。

2.集中笔试、限时机考、大作业考试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课程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3.阶段性机考课程的成绩由三个阶段的机考成绩组成,其中,第一、第二阶段机考成绩各占总评成绩的30%,第三阶段的机考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不含本科层次大学英语二、三)。

4.含实践环节考核的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课程考试成绩、实践环节考核成绩组成。

5.本科层次《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三)》课程成绩由二个阶段的机考与统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第一、第二阶段机考成绩各占总评成绩的20%。网络教育全国统考合格后加60分。

三、对本学期已选课程但未参加考核的及未取得课程考核资格的,其考核成绩记“0”分。(申请缓考且经批准的除外)

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分。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比照关系:90-100分相当“优”;80-89分相当“良”;70-79分相当“中”;60-69分相当“及格”;59分以下相当“不及格”。

五、课程考核成绩以历次考核最高成绩记载,重修毕业论文(设计)且评阅通过的,成绩记“及格”。

六、课程考核结束后,学生可在本人学习平台中查询成绩,或向所属校外学习中心查询。学生如对课程考核成绩有疑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学习中心汇总后由学院网络教育教学管理部负责成绩复查并反馈结果。

 

附:各类课程考核成绩分项表

      

 课程类型

 

 

 成绩分项

大作业考试课程

阶段性机考课程

限时机考课程

集中笔试课程

实践实验课程

本科层次《大学英语》

其他课程

无实践环节考核的课程

有实践环节考核的课程

大作业考试成绩

 

 

 

 

 

限时机考成绩

 

 

 

 

 

 

集中笔试成绩

 

 

 

 

 

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阶段性机考成绩

第一阶段机考成绩

 

√(20%

√(30%

 

 

 

 

第二阶段机考成绩

 

√(20%

√(30%

 

 

 

 

第三阶段机考成绩

 

 

√(40%

 

 

 

 

《大学英语》网络教育全国统考合格成绩

 

√ (+60分)

 

 

 

 

 

形成性学习考核成绩

学习积分成绩

 

 

 

课程在线作业成绩

 

 

 

在线课程学习计时成绩

 

 

 

平时表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