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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录取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3-31来源: 编辑:

为规范发展网络教育,维护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公平、公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录取条件

    1.年龄不小于18周岁。

    2.高中起点专科(或高中起点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中(含普通高中、中专、中职、 技校)及以上学历;

    专科起点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入学测试成绩不低于180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无需参加入学测试。

    4.免试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由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组织实施。

    2.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查,成绩及材料符合录取条件者确定录取。

    3.新生入学后,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最终审核权为教育部。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查询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2.录取学生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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